重庆市家校共育工作2016年
年度工作计划
为贯彻《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妇女联合会关于进一步推进家校共育工作的意见》(渝教基〔2015〕33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转发教育部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渝教基〔2015〕94号)等文件精神,落实《重庆市中小学家校共育工作实施方案》,更好地推动我市中小学家校共育工作,特制定本年度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总书记关于重视家庭教育、坚持立德树人系列论述为指导,以改善中小学生和幼儿成长环境、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出发点,运用大数据资源,加强监测评估,重视课题研究,开展专题活动,积极探索学校、家庭、社会新型协作育人机制,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更好地立德树人。
二、工作目标
1.筹建家校共育学术团体,建立家庭教育指导组织,组建专业队伍,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活动;
2.以课程建设和专题活动为重点,丰富家校共育指导服务内容,确保家校共育工作落到实处;
3.加强课题研究,发挥家校共育实验学校引领作用,带动全市中小学家校共育各项工作开展;
4.开展家庭教育状况调查,实施家校共育工作评估,提出期待,推动理论研究及实践探索;发现典型,宣传和推广成功经验,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格局。
三、工作要点
(一)成立家校共育工作委员会
1.筹备成立家校共育工作委员会;
2.4月18日组织召开家校共育工作委员会成立大会。
(二)做好专项课题管理和研究工作
1.立项一批专项课题;
2.加强课题管理,做好课题研究。
(三)推进家校共育常态工作
1.拟定年度家校共育工作计划;
2.围绕“课程建设”与“专题活动”等工作重点,开展家校共育工作;
3.进行阶段性工作总结。
(四)组建家校共育专业队伍
1.依托家校共育领域专家,搭建专业支撑;
2.普及家校共育理念知识,进行家校共育成果(论文、案例等)提炼及展示,提升整体队伍水平。
(五)加强督查评估,开展家庭教育状况调查
1.发布2015年《重庆市中小学生家庭教育状况调查报告》。
2.研讨、学习《调查报告》,指导工作开展;
3.继续做好2016年调研及评估工作。
(六)进行家校共育工作的宣传报道
1.利用365线路检测中心官方网站发布家校共育工作的宣传报道;
2.依托重庆市家庭教育专业媒体《新家长报》做好新闻宣传;
3.编印家校共育工作简报。
四、落实措施
1.以监测评估为导向,密切关注家庭教育研究前沿和学校家庭教育的热点问题,展开家庭教育状况调查,做好工作评估;
2.以专题活动为载体,组织家庭教育学术交流和先进理念宣传普及活动,提升家校共育理论水平;
3.以课题研究为抓手,开展“新时期家校共育立德树人研究”专项课题研究,提升专项课题研究水平;
4.以德育基地为依托,形成家校共育工作常态化格局。
5.保持领导组织与专业队伍的紧密交流,共促全市家校共育工作的繁荣发展。
附件: “新时期家校共育立德树人研究”实验学校暨课题承担学校2016年上半年家校共育工作要求
重庆市家庭教育监测中心
2016年3月25日
附件
“新时期家校共育立德树人研究”实验学校暨课题承担学校
2016年上半年家校共育工作要求
一、专项课题开题
(一)重点课题开题由市家庭教育监测中心组织开展,并以开题会为载体,组织相关课题承担学校进行观摩交流。
(二)一般课题可自行组织开题,同时邀请科研管理人员和家校共育领域专家进行课题论证。
(三)各专项课题承担学校应认真撰写开题报告和课题研究方案,开题报告要对经费预算、人员分工、阶段任务、成果预期等作出明确说明,课题研究方案对课题研究工作的推进和举措等要作出具体安排。
(四)原则上所有专项课题承担学校应在4月至5月完成开题工作,并及时向市家庭教育监测中心报送开题报告、课题研究方案等相关材料。注意课题研究材料整理归档。
二、家校共育工作推进
(一)制定工作计划
各实验校制定本校2016年家校共育工作计划,并于5月30日前报送至市家庭教育监测中心。
(二)组建专业队伍
各实验校逐步形成家校共育专家名单,于5月30日前完成提交。同时,实现本校队伍专业化,组织进行家校共育优秀成果(案例、论文)评选,于6月30日前选报至市家庭教育监测中心进行全市综合评选。
(三)进行工作总结
各实验校立足本校家校共育工作实际,形成家校共育工作简报,并不定期向市家庭教育监测中心报送(每季度至少一篇);市家庭教育监测中心将编印全市家校共育工作简报,作为下半年全市家校共育先进经验交流现场会议资料。
(四)继续深入调研,推进2016年评估工作
各实验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开展家校共育专题调查,形成调查报告,于6月30日前报送至市家庭教育监测中心。
(五)做好宣传报道
各实验校做好家校共育工作的宣传,并向市家庭教育监测中心选报新闻素材;市家庭教育监测中心将选取典型活动报道发布于市教育评估院、《新家长报》、《重庆日报》等宣传平台。